郓城县亨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普新分公司2万吨/年饱和活性炭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万吨/年饱和活性炭循环利用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拟建项目在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内建设。厂址位于菏泽煤化工基地郓城园区,北邻山东多友科技有限公司,西邻海油山东新能源公司,南侧和北侧为空地。
4、主要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建设1套饱和活性炭再生装置,配套建设饱和活性炭暂存库、分析与鉴别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年利用饱和活性炭20000t/a。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WIbnerFXF3os0oePoqURQ 提取码: 6my3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邮寄或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建设单位地址:菏泽煤化工基地郓城园区
邮政编码:274704
联系人姓名:康经理
联系人电话:13396206170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厂址周围5.0km)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1sD60FCg1UdpsURCkZTrw提取码:4egv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24日(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郓城县亨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普新分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