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新喜: 我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与贵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我公司租赁贵方位于菏泽市人民路西、长江路北侧的菏建·华英嘉园A3、4座03单元01114号的房屋,合同期限为2017年2月13日至2020年4月12日。我公司于近日多次联系贵方,均无法取得联系。现我公司特公告,通知贵方,我公司与贵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解除。 特此公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菏泽长江路证券营业部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