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诗
曾看到一篇文章,说养老院里的一位老人和另外一位老人吵起来了。他怒不可遏,到管理人员那里投诉,临到说的时候,却已经忘了是跟谁交恶,又为了什么。有人说,老去的日子多么可怜,把日子过得这么糟糕,连愤怒都可以忘了是因为什么,这不是太没意思了吗?
不管是不是有意思,事实确实如此——生活中不仅是老年人有这样极端的例子,很多人都是这样,活着活着,就把很多事都忘了。
比如说,一些事情是发生在去年,还是前年,或者是大前年呢——忘了。日子确实匆忙又雷同,认真地想好久,也未必想得起中学历史老师的名字;有时冥思苦想大半天,却想不起早上吃了什么。
父母的生日忘了,自己的结婚纪念日忘了,孩子的家长会忘了,客户的嘱咐忘了……因为事情太多,力不从心,或是年龄渐大记忆退化。
文首提到的养老院的老人,很可能是患了老年痴呆症,所以忘了很多。忘记不快、烦恼和仇恨难道不好吗?
在静夜里忽然想起天真的童年,想起远去的小伙伴。回到出生的地方能想起儿时,回到母校于是想起青春和爱情。人不仅要能安静,还要能回得去。
记住别人的好,忘掉别人的不好。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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