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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刘 锦 通讯员 郝
童)来自济南的李某、来自聊城的延某在菏泽非法交易卷烟40余次,涉案金额84万余元,近日被牡丹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今年1月6日,牡丹区烟草局接群众举报,在公安部门配合下,分别在市华英路亨通园小区、菏泽汽车总站某物流站点查获李某回收的高档卷烟3.82万支,案值7.21万元。1月7日,非法回收卷烟的延某被抓获,涉案卷烟26条,案值1.065万元。经讯问,这批卷烟系延某为李某收购的卷烟,于是两案并案处理。
经审理查明,2010年4月至2011年1月期间,李某、延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菏泽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了卷烟市场的正常秩序。今年8月16日,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近日,牡丹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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