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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已支付工伤保险金527万元
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郜玉华
梁涛)今年以来,牡丹区已累计为参保工伤(亡)职工和遗属支付工伤保险金527万元,工伤保险惠及全区10万多名参保职工。
为确保务工者的切身利益,牡丹区按照新的工伤相关条例规定,及时跟进服务。将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将工伤认定范围从原来的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扩大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原来企业承担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贴等扩大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等费用;大幅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工亡一次性最高补助金达提高到43.6万元。
针对民营企业员工流动性较大,按年缴费不划算的实际,牡丹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采取按月按季征缴、参保人员可随时更换的灵活政策。参保费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额缴纳,缴费基数为当年全市平均工资的60%,高风险行业的缴费费率为2%,中风险行业为1.1%,低风险行业为0.6%。该区劳务代理机构已先后为在天津、北京等地务工的2万余名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
该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制定和完善了《职工工伤调查取证程序》、《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规定》等规章制度,实行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双公示”,确保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的公平、公开、公正,杜绝了骗保、诈保现象的发生。当参保单位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及时送去工伤认定手续,对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报销医药费,足额发放工伤职工的各项伤残待遇。
今年以来,牡丹区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员1.8万人,征缴保费832万元,全区工伤保险参保总数达到10.5万人,已为参保工伤(亡)职工和遗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27万元。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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