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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彭娟)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24日起,牡丹区组织各乡镇、办事处,与辖区内37家烟花爆竹常年经营户及临时经营户分别签订了合法经营保证书。
按照保证书要求,各烟花爆竹经营户保证不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保证即日起立即将临时销售时所剩余的烟花爆竹送代存单位进行保存,保证积极配合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的专项治理活动,自愿接受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同时,该区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储存、运输、经营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有效杜绝和减少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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