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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提高大病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亚伟)
全市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众又迎来好消息:我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今年1至4月份低保金及五保金将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于近日发放到位。
按照文件规定,今年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由240元提高到280元,每人每月提高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1800元。全市城乡大病年人均救助标准分别提高到5000元、4000元,均提高500元。大病患者事后医疗救助每人每年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0元。全市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00元、1900元,均提高400元,
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大病救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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