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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执收单位支出与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不再挂钩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周天宇 实习记者
许红彦)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日前《菏泽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今后,我市的政府非税收入将全部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而执收单位支出与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也将不再挂钩。
暂行办法规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专项专项财政资金收入、以政府名义取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和彩票公益金的其他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将全部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执收单位支出与执行的政府非税收入不再挂钩。
在资金管理方面,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教育收费外)、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一般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纳入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教育收费、其他政府非税收入,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一般预算管理或者财政专户管理。在财政票据管理方面,执收单位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时应当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执收单位不按照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有关部门应当查明事实,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责任编辑:恒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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