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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英才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发放政府津贴5000元,纳入菏泽市高层次人才库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周天宇)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升我市人才竞争力,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出台《菏泽市牡丹英才建设工程实施办法》,全力打造牡丹英才建设工程,实施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实施办法规定,牡丹英才是指我市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学者和技术专家,在全市“五大基地一大产业”等重点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在选拔条件方面,牡丹英才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重要成果,近5年内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课题,尤其是主持完成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以及重大工程项目人员;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以上、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菏泽市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2位)或国家、省重大发明专利主要发明人;科技或理论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有较高社会影响,在全市学术界公认为某一领域、学科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战略性构想创新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本行业在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每年在菏泽工作8个月以上,柔性引进的市外、海外高层次人才也可直接参加评选。牡丹英才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10人,管理期限为四年,实行动态化管理。
实施办法还规定,牡丹英才在管理期间,每人每月发放政府津贴5000元,作为我市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纳入菏泽市高层次人才库。牡丹英才及其所带团队,可按照一定比例参与对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的收益分配。管理期间不再从事本岗位工作或调往市外的,可继续保留牡丹英才称号,但不再享受相应待遇。管理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参评,考核认定绩效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继续保持牡丹英才称号,享受相应待遇。
(责任编辑:正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