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定服务价格将陆续下放
29项服务价格6月1起开始由市县授权“统管”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周天宇)近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省物价局日前公布的《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规定和有关审批权限下放的要求,省物价部门进一步调整了有关服务价格,将授权我市市县物价部门对机动车检测鉴定费、道路班车客运票价、有线数字电视收费等29项内容的服务价格进行管理,并6月1日起执行。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力度,原来一些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服务项目,逐步转为经营性的专业服务和中介机构服务,如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带有强制性质的检验、检测、鉴定、评估、培训等服务项目。由于市场准入的限制,这些服务又大多带有垄断性质,价格行为不规范问题突出,社会反映较多。为简政放权,规范管理,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省物价局制定了《目录》。今后,市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对服务价格实施科学管理,分清权责,以进一步规范政府的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此次调整范围主要是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服务价格,主要分为六类:一是地方铁路、公路的客货运输,危险废弃物处理等重要公用事业价格。二是医疗、教育、有线电视、殡葬、游览参观点等重要公益性服务价格。三是垄断的有形市场交易及带有行政许可性质的检验、鉴定、认证等重要的专业服务价格。四是竞争不充分的代理、招标等中介服务价格。五是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价格。六是其他服务价格。
目前,授权市县物价部门管理的服务价格已达29项。包括机动车检测鉴定费、垄断及竞争不充分的有形市场交易服务费、道路班车客运票价、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民办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有线数字电视收费、社会福利机构服务收费、殡葬服务收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游览参观点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等。而对部分垄断或竞争不充分的服务价格,尚未出台管理规定而暂未列入的则实行动态管理,待政策出台后,将自动进入《目录》管理。
(责任编辑:李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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