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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夏季建筑施工安全措施
气温高于36℃时立即停止露天施工作业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彭娟)为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我市近日出台措施,要求各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夏季建筑施工安全。
根据要求,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00至15:00间不得安排施工人员在阳光直射下施工作业;气温高于36℃时,要立即停止露天施工作业。施工单位要为一线施工人员购置配备透气性好的安全帽、毛巾、清凉油等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并保证每天供给绿豆汤、茶水等清凉解暑饮品;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不得连续安排工人加班,尤其禁止擅自深夜加班施工和噪声扰民;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应配置卫生室,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卫生食品安全,备足防中暑、防肠道疾病、防食物中毒等药品,并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人员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
各级安监、建设部门将开展落实防汛、防暑降温和作息时间避高温施工的专项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地要立即停工整顿,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不得复工。因高温停工延误工程合同时间的,按误工时间顺延合同工期。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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