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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在房地产中介行业推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备案不准执业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陈 力 见习记者 杨守东)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我市将在房地产中介行业推行备案管理制度,无《备案证书》不准执业;房产中介违规收费两次以上,将被取消备案资格或不予备案。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房地产中介机构70多家,从业人员500多人,主要开展房地产评估、信息服务、楼盘代理销售等业务。房产中介已成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但是,由于我市房地产中介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些房地产咨询、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部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无证房屋,代理受到查封、冻结、抵押或手续不全的房屋。
根据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必须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备案,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领取《备案证书》方能执业。《备案证书》每年审验一次。发现以下六种情况,取消备案资格或不予备案:年检不合格的;超出规定营业(执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的;违规收费达两次以上的;一年中被投诉达三次以上并经查证属实的;拒不接受管理机关监督管理的;有其它严重违反房地产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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