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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提醒,若是故意误食构成不当得利,必须埋单
本报1600000热线消息(记者 刘 锦 通讯员 朱殿立)
在饭店吃饭,不少消费者会碰到服务员送错菜的情况,菜送错了且被消费者食用,消费者应不应该付钱埋单呢?1月31日中午,东明县一饭店发生送“错菜纠纷”案,在工商执法人员调解下,由于消费者属无意误食,不用对送错的菜埋单。
1月31日中午,东明县的刘先生在某饭店宴请大学同学,点的是每位98元的包桌。半小时后,服务员陆续将菜端了上来,先前并没看菜单的刘先生热情地招呼同窗尽情吃。席间,一名女服务员慌慌张张地跑进包间,称她将别人点的一盘大闸蟹误送到了刘先生的桌上。然而,那盘大闸蟹早已被刘先生他们吃光。饭后,饭店让刘先生为那盘上错的大闸蟹埋单,刘先生不同意,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刘先生拨打了12315举报电话向东明县工商局求助。
东明县工商局执法人员随即赶到该饭店了解情况。执法人员认为,饭店上错菜,刘先生无端消费该菜取得了一定财产利益,并导致饭店损失,其行为涉嫌不当得利。根据有关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过,这里的返还义务范围因受领人主观善意或者恶意而不同。受领人为善意的,仅就现存利益负返还责任,倘若所受利益已不存在,则免除返还责任;若受领人为恶意的,则应返还原物,原物无法退还的,应折价赔偿。
刘先生无意误食上错的大闸蟹,属于善意的不当得利,仅应就现存利益负返还责任,而上错的菜被食用已不存在,因此,返还责任已被免除,刘先生无需埋单。在工商执法人员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刘先生没有对送错的大闸蟹埋单。
在此,东明县工商局提醒,饭店要加强管理,避免送错菜;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提醒服务员,如果在明知的情况下,食用送错的菜属则要按规定埋单。
菏泽网编辑:袁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