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提高了10万元
2015-07-14 来源:中国菏泽网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荆彦茹)7月14日,菏泽市人社局医保处副主任田项楠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做客市长热线。就市民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有不少市民提问: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后有什么惠民便民措施?田项楠介绍: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后,进一步完善了配套政策。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菏政发〔2014〕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菏泽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法》、《菏泽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实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限额补助的通知》、《菏泽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事故认定及医疗服务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尿毒症肝肾器官移植和血友病参保人员门诊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配套文件,原来新农合药品目录内药品品种为1127种,整合后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品种为2400种,增加了1273种,进一步扩大了药品目录范围,让参保居民享受到更多的实惠。按照自愿原则,参保居民可就近选择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自己普通门诊定点,方便参保就医购药。投资440多万元,开发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软件,统一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软件管理系统,于2015年1月1日实现了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报销,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筹资3000多万元,对现行网络设备进行了更新,对较为旧的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提升了网络运行速度,提高了结算效率。简化了经办业务流程。
    同时,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补偿额度。2015年居民大病保险补偿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保险公司合署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报销的同时,对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及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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