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539个村基本完成土地确权
2019-05-08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做客“政务服务热线”,与群众交流解答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见习记者 云华

  5月7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袁士忠带领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市植物保护站、市经济作物站、市农业经营服务站、市种子服务站、市土肥站、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相关负责人做客“政务服务热线”,现场接听群众来电,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就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情况、农业保险政策等进行了详细介绍。

  农作物保费财政补贴八成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目前我市种植业承保险种为小麦、玉米、棉花、花生、水稻、大豆等农作物,其中小麦、玉米、水稻等作物参保农户承担保费的20%,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75%,市级财政承担5%;棉花、花生、大豆等参保农户承担保费的20%,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70%,市、县财政各承担5%。

  具体保费和保额为:小麦保费18元/亩,保险金额450元/亩;玉米保费18元/亩,保险金额400元/亩;棉花保费30元/亩,保险金额500元/亩;花生保费24元/亩,保险金额600元/亩;水稻保费30元/亩,保险金额650元/亩;大豆保费12.5元/亩,保险金额230元/亩。

  农作物保险责任期限以保险合同签订的期限为准。各种农作物的保险责任均是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且损失率达到一定比例,每种作物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在保险条款有明确规定。

  据介绍,灾害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及时通知村委会,村委会要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并以村为单位向保险公司提供投保情况、村委会证明和受灾损失清单。同时,积极采取减灾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保险人接到报案后,应及时聘请农业等核损专家,组成勘查定损小组,到受灾现场实地查勘定损,出具定损报告,并尽快做好理赔工作。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将继续推进农村土地确权

  土地登记,可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但是,我市部分村仍然没有进行土地确权。据了解,我市按照上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要求,于2013年开展了土地登记确权试点;2014年整体推进,5712个村确定开展登记,涉及193.03万农户、承包地面积1130.12万亩。2016年6月,5466个村基本完成,涉及179.82万农户、承包地1093.0446万亩。之后又开展了确权登记扫尾工作,73个村完成确权。

  据统计,截至目前,各县区还有173个村没有完成。由于各村状况不一,情况复杂,有的地块现状无法确定面积,部分村、组、乡确权意见不一致,村民对确权的方式还没有形成一致意见;沿河的村组,农户耕种的土地性质已为国有等,大部分未确权的地方集中在城郊村、镇边村、黄河滩区村、园区村。

  今后,该局将继续开展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对于未开展、未完成的村,引导乡镇、村组深入剖析原因,在保障农民权益和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尽快让村组形成确权方案,然后按照程序颁发证书。

责任编辑: sa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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